童子试亦称童试,分为“县试”、“府试”及“院试”三个阶段。 县试在各县进行,由知县主持。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,连考五场。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,在四月举行,连考三场。通过县、府试的便可以称为“童生”,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。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,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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